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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自传?
答:自传是申请入党人为了能尽快地让党组织对自己有一个全面了解,将自己的主要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的一种形式。自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从事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 2.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读书、工作的起止时间、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和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参加过什么组织,证明人是谁,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的政治面貌及职业。 4.写明自己的思想认识过程。写明各时期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写清在一些重大事件中的思想态度和实际表现,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撰写自传,一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本人经历,不夸夸其谈;二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寓理于叙事之中;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自传写好后,交党支部审查,并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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