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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中的独特作用。 (五)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要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进企业调整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二要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要抓紧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关闭破产,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深化电力、邮政、电信、铁路等行业改革,稳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完善金融、税收、技术创新等政策,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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