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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不断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更新时间:07-10-29 00:00:00   浏览量:   字号:〖

同志们:

党的十七大刚刚胜利闭幕。这次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事业的新进展,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天的会议既是我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交流会,也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会。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于2005年初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着力构建惩防体系。省委、市委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定今年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年,市委、市政府在年初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的指导意见》;6月份召开了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汇报会;930日,我市又组织收看了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范燕青专门就贯彻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各级各部门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有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有10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这些单位的交流就是我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次集中展示。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评价我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状

通过近年来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在认识制度上有了新加强。中央《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部门都能够充分认识制度在惩防体系构建中的关键性作用,都能紧紧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抓手,自觉地把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夯实了惩防体系的基础,推动了惩防体系的构建。二是在制订制度上有了新进展。今年年初,区纪委专门发文,要求各单位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并确定出台一批新的行之有效的制度。经过收集汇总,全区已有各类反腐倡廉制度80余项,各部门确定今年要修订的制度有12项,新出台的制度有14项。在已经制订的制度中,还不乏像《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财政性资金的意见》、《关于共同做好戚墅堰经济开发区重大工程建设执法执纪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份量较重、质量较高的制度规范。三是在执行制度上有了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和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执行制度,以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抓手,以制度作为规范行为的准绳。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为例,这一制度就在有关部门的牵头组织和密切配合下坚持开展了多年。从去年开始,这一制度还推广运用到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中,成效不错,值得肯定。制度的逐步完善,带来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区的源头防腐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区纪检信访件数量呈连年下降态势,连续多年实现了“进京赴省”两个“零上访”的目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质量上不够高。虽然各单位上报的各类制度达到了80多项,但从总体上讲“深度”不够。学习教育制度比较多,廉洁自律规定比较多,内部管理办法比较多,而能够从宏观上合理配置权力、规范运行权力、有效监督权力的制度规范还比较缺乏,涉及当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也还太少,要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有很多基础性的工作要做。二是内容上不够实。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有的过“大”,从上级部门照搬照套,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有的过“粗”,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不便于操作,也不利于监督和检查;有的则过“散”,没有系统性,部门各自为战,缺乏协调配合。三是执行上不够硬。我们有执行得很好、坚持得很好的制度,但同样也有不严格执行、不坚持执行甚至不执行的制度。我们有些单位有些干部,在执行制度上不坚持原则,搞下不为例;有的不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制度,制度面前不能人人平等;有的干脆忽视制度的存在,我行我素等。四是发展上不平衡。我们有些部门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很重视,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一些制度规范并认真执行;而有些部门则还没有把制度建设摆上应有的位置,把工作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依靠“人治”和“就事论事”的层面,在一些应当有制度约束的重点领域还存在着制度空白。这种发展的不平衡阻碍了全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加快形成。

要深入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我看还是要从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下手。一是还没能准确地认识制度建设,认为“上级管治本、下级管治标,制度建设是上级的事”,或者“要先治标、后治本,制度建设是以后的事”;二是还没能全面地认识制度建设,认为“制度建设就是制订制度”,制度制订完了制度建设也就结束了,而忽视了制度的落实,使好的制度流于形式。三是还没能积极地认识制度建设,过于强调体制、机制、管理权限、工作精力等客观因素,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充分调动起主观能动性。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都需要及时地予以纠正。

二、从统揽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所谓制度,就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规范。关于制度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曾形象而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那么,反腐倡廉制度有什么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我看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把握: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我们党在8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反腐倡廉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早在建党初期,毛泽东同志就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精辟指出,反腐倡廉“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思想,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要走“法制化”道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由此可见,我们党历来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一贯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看成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增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既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具体体现。对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来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上去了,善于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了,就是这个地区、这个部门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上台阶的标志。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制度建设是根本。加强制度建设,有助于夯实教育这个基础,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制度建设,有助于强化监督的制约功能,保证监督的规范化和秩序化。我们应当认识到,调查惩处一个腐败分子是成绩,而制定或者健全一项法规制度,使一大批干部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则是更大的成绩。反腐败斗争不能仅局限于惩处腐败行为,更应当在重大改革措施、政策、法规出台之前,对可能诱发的腐败机会作出研究,并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反腐败配套制度与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

3、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战略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从国际反腐败的基本经验看,排除腐败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是每一个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和挑战。新时期新阶段,一些腐败现象之所以纠而复生、禁而不止,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能够钻空子、谋私利,不仅表明了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不到位,同时也暴露了我们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存在着不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漏洞和缺陷。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制度体系,对于深化各项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高效、规范、廉洁的管理和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根本性保障。

三、用迎难而上的决心,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水平

制度建设既要管制订又要管执行,是兼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工作;制度建设仅靠一家之力难以完成,它需要全局规划、整体联动;制度建设也不像有的工作,一抓就能上,抓了就见效,发挥它的作用还需要一定的阶段和过程。正是制度本身带有的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决定了制度建设的这种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要树立迎难而上的决心,紧扣制度制订、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这三个基本环节,一步一个脚印地提高我们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水平。

1、一以贯之抓制订,善做“填空”题

虽然我们已经有了80多项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规范,但是,这离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市委《指导意见》的要求,离我们形成制度框架、构建惩防体系的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我们继续集中精力,再制订出台一批新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数量上填补空白。我们有的同志一提到制订制度就皱眉头,总感觉这项工作有些高深,无从下手。其实,只要看清制度建设的一些基本规律,掌握一些基本技巧,就完全能够达到面上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一,并非所有制度都具有超前性,要善于从实践中总结。有很多制度其实是来源于实践而并非超前于实践的。能用理论指导实践固然是本领,会将实践上升为理论同样是能力。在实践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不乏一些一直在坚持的很好的做法。我们要善于总结这些好的做法,及时对它们进行提炼和加工,将实践的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第二,并非所有制度都具有原创性,要善于从继承上提高。当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制度,这些制度是过去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也是今天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发展资源,我们应当充分用好。对那些出台比较早、已经落后于实践的制度,我们要做好“加法”、“减法”和“替换法”:可以将几个部门一直在执行的多项制度进行整合,联合形成新的制度,体现齐抓共管的合力;可以将原有制度中的一项或几项单列细化,着重加强某方面的约束规范;还可以结合当前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若干修订并赋予它新的名称,使其更加与时俱进,符合今天的具体实践。第三,并非所有制度都具有首创性,要善于从他人处借鉴。借鉴是创新的起点,是进步的开始。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交流,省、市在执行的,我们应当结合实际,配套制订相关制度,避免出现“空白”;兄弟单位已出台的,我们可以借鉴参考,拿出自己的东西;同时,还要学会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留心外地好的做法,必要时也可以走出去取取经。

2、一着不让抓创新,多做“附加”题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有”的问题,还要解决“新”的问题。一要创新教育制度,使干部不想腐败。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通过制度创新,切实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筑牢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从而主动抵制腐败。二要创新管理制度,使干部不能腐败。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约束部门权力,规范施政行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共财政;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当前,尤其要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教育收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三要创新监督制度,使干部不敢腐败。通过党内民主建议来加强党内监督,通过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扩大群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四要创新激励制度,使干部不必腐败。要更加科学地将干部的工资收入与工作责任和实际贡献挂起钩来,将干部的录用辞退、升降奖惩与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挂起钩来,确保干部能按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做到以薪养廉、以俸养能,从而畅通合理渠道,堵住歪门邪道。

3、一丝不苟抓执行,勤做“操作”题

再好的理论,不放到实践中操作,就无法得到检验和改进。再好的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无疑是形同虚设。要将制度用好,先要让制度好用。有些制度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并非我们的部门和领导不想执行,而是因为它不太“好用”而很难执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一些铺垫性的工作是执行制度的必要内容。对那些过于原则的制度,要制订实施细则,细化具体操作;对那些过于复杂繁琐的制度,要修订得简明易行一些,让执行者对制度的精神、意图一目了然,只要对照条款就能将制度顺利执行;对那些缺少程序性内容的制度,则要把谁来做、该怎样做、做到怎样算到位、没做好怎么处理等问题都明确起来,为执行制度打好基础。将制度用好,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对重点制度的执行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细化,年初要将执行制度的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年终要将执行制度的成效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加以考核,并直接与评先评优等挂钩。二要加强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对执行严重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凸显制度的威慑力。三要强化教育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制度乃至违反制度的后果,培养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习惯,同时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反腐倡廉制度,从而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更好的监督。总之,只有赋予制度以“执行力”,才能给它以“生命力”,我们的制度建设才能做到制订与执行的“知行合一”,真正为反腐倡廉全局工作提供有力抓手和坚强支撑。

四、靠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才能扎扎实实地取得成效。

1、加强党委领导责无旁贷

制度建设不是纪委一家的事。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制度建设的成效首先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只有党委政府将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该地区的制度建设工作才有顺利开展的基础。对一个部门来说,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同样是该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乃至构建惩防体系的根本保证。参加今天会议的都是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我希望大家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在手上。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负总责,对重点制度建设项目要亲自抓、抓成效,确保制度建设的顺利推进。

2、加强纪委协调责任重大

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纪委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责任重大。区纪委要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全面掌握制度建设的面上情况,认真分析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使制度建设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要继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度建设的指导,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制度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推动制度建设有效落实。

3、加强部门配合责有所归

职能部门是制度建设的主力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坚决防止不落实制度建设任务,甚至推诿塞责等现象的发生,同时避免不同部门制定的制度之间交叉重叠、相互矛盾。对于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制度,各单位更要加强协作配合,牵头单位要协调组织、保证推进,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做到各负其责、责有所归。

在这方面,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是我们齐抓共管、抓出实效的成功范例,今年还要再接再厉。今天的会议前,17个主办单位通过填报表格的方式,向区廉政办报告了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具体措施。从反馈的情况看,区各主办单位都能自觉履行职责,制定了相关措施,狠抓了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各单位主要领导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分解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抓紧时间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前面工作成效不大的,要适当调整思路,改进方式方法;前面措施不到位的,要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作,确保责任分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同志们,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锐气和务实的风气,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构建惩防体系,不断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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