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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前用党费补助部分特困党员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经贸局党委: 2008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体现区委对特困党员的关心,使他们感受党组织的温暖,根据区委的要求,现就春节前用党费补助部分特困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及名额分配。补助对象: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党员中有特殊困难的;退休(内退)职工党员中过去有突出贡献,被评为省、市劳动模范,现生活特殊困难的;曾经担任过村(社区、企业)党组织书记的困难党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补助对象的产生方法。各级党组织在确定补助对象前,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排队选定,切实把有限的经费补助给最需要、最困难的党员。 3、时间安排。各单位于1月22日(星期二)前,将填好的《特困党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区委组织部。1月25日(星期五)前到区委组织部领取补助金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走访慰问。 各单位开展慰问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联系人:陈益伟,联系电话:88770121。 附件:1、2008年春节前特困党员补助名额分配表; 2、特困党员基本情况表。 中共常州市戚墅堰区委组织部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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