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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前移”确保“双优”
更新时间:04-07-29 00:00:00   浏览量:   字号:〖


  7月21日下午,在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监督下,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一签订了《廉政责任书》。戚电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土建开工伊始签订《廉政责任书》,标志着戚墅堰区检察院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戚电公司燃气蒸汽循环机组工程是配合“西气东输”的重点工程,工程投资总额逾27亿元,是目前我市投资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该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健康进行,不仅与戚电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也具有重要影响。

  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是一种最具危险性的权力腐败。近年来,全国各地工程建设领域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腐败现象屡有发生,“工程上马,干部中箭落马”的情况不断出现。为确保戚电公司燃气蒸汽循环机组这一重大工程健康有序进行,戚区检察院从该工程立项开始,就多次与戚电公司进行沟通,形成了同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共识。2001年,戚区检察院与戚电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意见》。2004年,全国出现了较大范围的“电荒”,常州的电力供应也成为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戚电公司将原有的竣工日期提前,确保明年正式投入生产运营。为此,戚区检察院对该机组的同步预防工作制度作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今年初,该机组土建正式启动,为将监督关口前移,使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戚区检察院与戚电公司专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戚区检察院检察长韩筱筠出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招投标、施工、采购、监理、验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全力打造“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滋生腐败的一切不良因素,减少工程领域的领导干部和有关管理人员被拉拢腐蚀的机会,达到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双方定期组织召开廉政座谈会,由检察人员和纪检人员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专栏,公布举报联系电话。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项目报告制等一系列制度。例如,戚电公司应及时向检察院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名称、项目地址、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建设期限、项目管理水平等工程的书面材料,供检察院备案。检察院在专项预防工作中发现线索应急时查处,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据了解,经过戚区检察院与戚电公司的密切配合,截止目前,该工程实际投资已逾4亿元,节约开支一千余万元,而且未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初步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期目标。     (顾红霞、王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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