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冯象之所以为冯象
接触冯象,是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当初《读书》杂志设一专栏,名叫《政法笔记》,称其作者是旅美学者冯象,当时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大印象。适时正值中国高校教育改革如火如荼,五所司法部直属的“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或划归国家教委,或下放省教委,或与其它高校合并,校名需重新拟定之际,“政法”两字能否再作为校名的问题顺其自然地跳进了所有人的脑中。当时作为法学院的一名普通学生的我,心中满腔“法律至上”的理想主义激情,肤浅地、下意识地就把“政法”两字归入到历史遗毒之列,恨不能清涤无遗而后快。所以,当在《读书》上看到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专栏时,不作思考地以为是某种带官腔、装正经的无聊文字,并没有认真阅读,细细体会。了解冯象,是缘于朱苏力先生2003年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的一篇文章《从政法视角切入——读冯象的〈政法笔记〉》,朱苏力先生在文中深入浅出地对冯象的作品进行了归纳与评价,令我深受触动。熟悉冯象,是成都大学的王怡先生在《律师文摘》(2004年第二辑总第十辑)发表的《从“政法”到宪法——读冯象〈政法笔记〉》。从陌生到熟悉,历经四年,冯象先生及其作品终于被广大的读者所接受,甚而热爱。2004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将其众多笔记梳理整合,出版了这本名为《政法笔记》的法律随笔集,总算为广大读者与冯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自称本书是跨出法学门槛,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即“法盲”就“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一些法律问题”所撰写的一本书(《政法笔记〈弁言〉》)。该书涉及的问题和知识都相当广泛,几乎每篇文章都涉及到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从鲁迅的肖像权到西欧的像章学,从宪法到反腐,从《圣经》故事到2000年美国大选,作者以英美中古文学博士的笔意,言说国内法治领域大小故事,从容不迫,娓娓道来,举重若轻,天马行空,信手拈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实在是汉语法学随笔的巅峰之作。同时,作品所展现的广博的知识面与学术视野,以及对中国政治、法律和伦理的独到观察与深刻评述,都给人以高山仰止之感。所以,当我通读完《政法笔记》之后,深深为作者的思想深度、语言魅力和学术勇气所倾倒,恰如王怡先生所言 “法学界哪怕再多找一个冯象,都是找不出来的”。
二、“政法”之所以为政法
还记得美国著名的学者、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法律的生命在经验,不在逻辑”。大学时期,深受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代表自然法学派影响,我对此种经验主义学派的法学观点一向鄙薄至甚。可是,读完《政法笔记》,才晓得了自己的幼稚与天真。为何如此讲?举一例来说明。200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艾永明所著的《清朝文官制度》,书中提及于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又称“春夏榜”)事件:洪武三十年春会试,主考刘三吾等录取进士52人,全是南方人。北方举人纷纷指责主考刘三吾因自己是南方人而压抑北方人。朱元璋派张信等人复查,复查结果认为刘三吾并未舞弊。北方举人又上书称张信与刘三吾勾结,故意挑出北方人的劣等卷呈送皇帝,肆行欺骗。朱元璋大怒,处死张信等人。随后,朱元璋亲自阅卷,“钦定”任伯安等62人为进士,全是北方人,于同年夏天发榜。按自然法学派的形式公平原理,科举取士应当完全依照试卷质量而定,而且这种原则一直为隋、唐、宋以来的皇室所坚持。但明朝总结宋朝文强武弱的经验教训,认为在科举取士方面不应再完全凭试卷质量——因南方经济文化发达,南方士子做的试卷质量普遍高于北方士子,考取的也大部分为南方士子,直接导致了南方北方间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