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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那就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上述这“五种能力”怎样获得,怎样提高呢?显然,党的执政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才能不断地获得和提高。所以,《决定》第九部分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就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部署。 执政党的建设必须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是《决定》作出的一个新论断。对执政党来说,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完成人民赋予的执政使命。因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仅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必须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不断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能否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中趋利避害,能否正确解决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取决于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高低。因此,《决定》强调,必须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并提出了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两项重要任务。在理论武装方面,《决定》着重强调两点,一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大规模培训干部,带动全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二是全面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人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造就宏大的人才大军,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优秀人才密集的执政党。在整个人才队伍中,关键是领导人才。必须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执政骨干队伍的建设。为此,《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把那些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而又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特别是抓紧研究和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领导工作的能力。三是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要优化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四是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决定》还特别强调,要加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加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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